1929cc威尼斯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17-10-09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发扬“厚德、求真、博学、创新”的校训精神,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加强班级管理,构建良好的班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1929cc威尼斯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对象:学院全体班级(毕业班不参评)。
第三条 先进班集体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全班同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开展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
(二) 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能认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三) 全班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诚实谦虚,尊敬师长,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守公共道德,教室、宿舍卫生达标率在98%以上;
(四) 班级学风严谨,学生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全班同学考试课成绩及格率在85%以上,考查课在90%以上,参加学院、二级学院学生团体组织的学生占班级总人数20%以上;
(五) 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和文体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学生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在98%以上;
(六) 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条 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原则上是在每年三、四月份,每次评出20个名额。学生工作处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按比例将该评选名额数分配到各学院,由各学院组织评选和申报,学生处审核。
第五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由班级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按比例推荐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后,由学院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六条 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学院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被评为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学院奖励奖金500元,该班级辅导员奖励奖金500元。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学院奖励奖金200元,该班级辅导员奖励奖金200元。在二级院(系)的指导下,班级奖金用于班集体建设和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二者不重复奖励)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