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召开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0-09-15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加强学院卫生监督工作,消除食品及传染病防治方面的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促进学校食品及传染病防控卫生管理水平的提高,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我院总务处召开由综合办、饮食与经营中心全体管理人员及全体食堂负责人参加的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对《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点进行解读,对近期工作出现的问题做了通报,对下一步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专项部署了为合肥市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准备的相关事项。
最后,总务处副处长要求全体人员严格遵循上述法律法规,认真领会会议精神,落实合肥市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新华学院餐饮管理与服务水平。(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