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党总支举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考试
发布日期:2019-07-12
本网讯(通讯员:张大勇)7月8日,值此中国共产党建立98周年之际,艺术学院党总支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的把握与学习,组织党员举行了《条例》考试。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执行院长许存福,艺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助理郑妮,共同参加了考试。
艺术学院党总支从6月初开始陆续推出党建大课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学习,以党课大课堂学习的形式庆祝党的生日。在学习《条例》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精神。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作出的重大决策。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此次学习考试,使艺术学院广大师生党员对《条例》的精神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与把握,为进一步做好工作夯实了基础。
(审核:许存福 责任编辑:龚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