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组织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8-12-29
本网讯(通讯员:杨蕊)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12月26日,艺术学院党总支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准则》《意见》),艺术学院执行院长许存福、院长江河、副院长朱诵贵及艺术学院全体教师参与此次会议。
会上,朱诵贵带领艺术学院全体教师学习并充分认识了《准则》《意见》的重大意义,提出教师应以德为先,师德是高校教师基本规范的第一准则,教师应将教书育人与师德规范结合起来,在教学过程中应当传播正能量,从而对学生产生正面影响。在学术研究中,教师需遵守学术规范,反对学术不端,杜绝学术不正之风。
最后,许存福强调了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会后艺术学院教师应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学习内容,规范好教师职业行为与教师师德行为。
(审核:许存福 责任编辑:郑妮)